南召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学法免罚制度,共筑营商环境法治篇章
发布时间:2024-08-28来源:精彩中原网

  精彩中原网讯 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构建信用修复“缓冲”、“容错”机制,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报逾期“学法考法免罚”新模式,对于逾期年报且在逾期30日内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通过学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考试来免于行政处罚。

  通过学法考法获得免罚机会的违法案件当事人须在学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后,即时测验并通过考试。

  当事人李乙葑就是其中一位。李乙葑的企业因未及时年报,被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将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现通过学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相应考试后,可免除罚款处罚。

  图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学习

  李乙葑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弥补了我们对年报认识的不足,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

  同样,对于另一位当事人方文红来说,此次也让他感触很深。方文红说:“我们企业准备去银行贷款买点原材料扩大经营,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合作社去年没有年报现在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人员让我来市场监管局解除异常,在路上我还担心罚款,没想到只用通过学习和考试就能免除罚款,这对我们企业来说压力就减轻很多,我也保证下次不会再犯错误了。”

  图为: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学习

  自2023年8月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学法考法免罚”模式推行以来,通过学法考法免于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共计百余家,普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不仅能够促进市场主体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守法意识,还能够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纠正并实现行政“戒”的目的。同时,这一制度还有助于增强法律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学法考法免罚”制度是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创新举措,也是对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一次积极探索。在确保与省市局各项规定保持一致性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制度动态调整机制。下一步,南召县市场监管局将不断丰富普法手段,拓宽普法渠道,积极探索市场监管学法免罚新模式,持续拓宽适用学法免罚政策的违法行为种类边界,共筑营商环境法治篇章。


关键词: 南召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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